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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讨债大王”郑亿:讨债以无赖对付“老赖”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去年6月,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已联合发文,明令取缔社会上存在的各类讨债公司,一批单位和个人开办的讨债公司从台面上消失,然而,政府明令并不能阻止一些以个人身份进行讨债的职业讨债人的出现。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就偶遇了一个自称武汉“讨债大王”的职业讨债人。

  30岁刚出头的郑亿日前和记者刚一见面,便一再强调,“武汉讨债大王”这个外号绝不是自吹自擂而来,郑向记者表示,首先要将他与那些使用暴力威胁、绑人为手段收债的“讨债公司”区分开来,武汉市中真正像他那样以“不违法乱纪、不诉诸暴力”为前提,从事专业讨债的组织和个人只有10来个,“在这些人中,我肯定是做得最出色的。”

  郑亿对记者称,他先前一直想办个代理债务纠纷公司。随着国家禁令出台,他的这一想法彻底破灭了,于是决定变换思路。首先,他考取经纪人资格,在多家商务咨询公司中兼职,当遇到追债业务时,由债权单位出具聘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代表债权单位追索债务。记者在郑亿手中看到厚厚一摞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中不乏颇有名气的大公司。内容多是任命郑亿为公司财务总监、清欠办主任等,授权其全权处理与xx的债务一类。

  郑自称,近三年来,至少有500家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以这种形式委托其收债,标的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当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成功率总的说来在30%左右。”郑强调,这个比率已算相当高,因为他的讨债业务中,绝大部分是被债权人认为难以收回的死帐。如果能找到欠债人,欠债人又有一定支付能力,成功率则可升至90%左右。

  现年31岁的郑亿自称,踏入讨债业完全是偶然。1997年,郑的朋友因在武昌一诊所手术中出了事故,提出索赔时医院未理,找了多个部门投诉仍没有什么结果。朋友找到了郑亿,当时还在做小生意郑亿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气愤,他将朋友的病历资料复印,联络多名朋友,每天站在医院门口,逢人就说这次医疗事故,使得许多病人不肯再到医院就医,这家诊所负责人坐不住了,主动提出赔偿和解,由于事情闹得比较大,这家诊所后来遭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这件事促使郑亿1998年与朋友搞了家“头痛事服务公司”,从帮人追债到消费者维权索赔、帮人戒赌等各种业务,无所不包,但由于无照营业,在各方压力下,郑亿不久宣布解散“公司”。

  然而,经营“头痛事服务公司”期间,郑亿发现,债务问题占该“公司”总业务量的6成以上,不良债权债务正成为困扰广大厂家、商家、个人的一大难题,而解决债务纠纷的各种法律途径都存在效率和执行上的问题,这里存在很大的“商机”。因此,郑亿最终当上了职业讨债人。

  郑亿一再强调自己的讨债原则是“不使用暴力、不诉诸法律。”“随机应变,针对对方弱点下手”。郑花了三小时,一一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讨债战例。

  去年2月,汉口某大型商场欠一供货商XX商贸公司6万元货款,提出以积压商品抵债,供货商无法接受,委托郑亿代表公司解决这一债务。郑亿组织供货商公司的4名员工,每人用一张大纸写上:“×商集团,欠债三年,至今未还,万般无奈,来此乞讨。”然后,一行人西装革履地在商场大门旁的人行道上坐下,每人面前放着一张乞讨书及破碗。郑亿此时解释道,此举只起配合作用,关键之举在于抓住欠债商场的要害……广大供货商。郑等人在行乞的同时,还向该商场各供货商发出通知,告诉他们债款难收的事实,一时间,该商场的供货商们人心惶惶,有的向商场提出要撤柜。欠债商场终于坐不住了,在郑亿等“乞讨”三天之后,同意现款偿还债务。

  “青椒肉丝讨账”,则是1998年媒体曾经披露过的“绝招”,一家酒店欠送货公司6000多元货款不还。郑亿邀约数十名亲朋好友,将酒店所有桌位坐满,每桌只点一份青椒肉丝,整整吃了4天之后,酒店无法正常营业,欠债老板只好主动将债款送还。

  去年上半年,武昌某大型商业企业欠某供货公司货款,郑亿受委托上门交涉,对方态度坚决,郑亿见常规手段无法如愿,立刻攀上一扇窗户,声言不还钱自己就跳楼。110巡警也出警赶来劝说,欠债企业虽心知郑亿不可能真的跳楼,但因担心事情越闹越大,影响不好,只好还款了事。

  当然,郑亿也不乏讨债失败的经历:一业务员陈某欠公司上百万元货款,债权公司请郑亿出面清欠,郑亿和数名朋友盯上这个业务员后,采取贴身战术,无论陈某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一有机会就要他还款。陈回到家中,他们就在其家门口外守着。但没想到,陈某一天回到5楼的家后一天一夜都未出来,郑亿向当地居委会称室内有人自杀,民警赶到砸门入室,勘查后发现,该业务员为躲债,竟然从5楼的垃圾通道中逃走。郑亿立刻决定放弃了这笔业务。他说,陈为逃债能做出这种事来,可见他有勇气做任何事,我不得不放弃。

  郑亿谈及其业务80%为讨债,剩余20%为调查方面的相关业务。他去年曾受一公司委托收取80万货款,该公司限定郑亿必须通过诉讼渠道收钱,不准使用“乞讨”、“贴人”这些“另类手段”。法院判决下来后,执行法官找不到被告财产所有地,无法执行判决。郑亿此时当上“调查员”,他花50元买了一个假记者证,冒充某报记者以宣传民营企业为名采访被告,使得债务人让其参观隐匿的生产车间,郑亿回来立刻带执行法官前来查封,判决得以执行。

  郑亿谈到,随着新婚姻法的实行,他也接到一些调查二奶的业务。他谈一个实例:他受一女子委托,就其丈夫与情人同居的事实举证,他多次跟踪委托人的丈夫到同居地,向周围居民留证言时都遭拒绝,郑亿又不能闯入屋内拍照。最后,郑亿居然打电话报警称房里有一男一女交易毒品,大量警员赶到调查,委托人的丈夫为证实清白,坦言是同居而非贩毒。事后,警方当时笔录成为委托人离婚时很关键的证据。

  尽管郑亿一再认为他讨债“绝不干违法的事”,但记者指出其报假警、冒充记者等行为都违法时,他承认,自己的许多行为的确是与法律“擦边”,但他一再辩称,他违法的前提是赖账人违法在先。

  记者颇费周折联系了一家被郑亿讨债过的商家,该商家负责人对郑亿讨债行为深恶痛绝,认为其违法乱纪、像个无赖。这位负责人称,自己被要债期间,每天都接到骚扰电话,晚上,郑亿也要敲门进来讨债,一家生活不得安宁。当记者对郑亿谈到这些时,面对关于“无赖”的指责,郑亿说,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才是无赖,自己只是以无赖手法对付无赖。郑亿表示,讨债使他树敌颇多,他戏言,“对于赖账人而言,我就是一颗老鼠屎,而且这颗老鼠屎随时有跳进他们那锅粥里的决心。”

  在处理这篇稿子的时候,编者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诚然,郑亿讨债的出发点有其合理的地方,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客户和“辉煌”的战果,但他讨债的手段是否真像他说的那样“不违法乱纪”,却非常值得推敲。郑亿的一些行为已经不是在打法律“擦边球”了,比如说报假警、充记者,就绝对是违法行径,没有受到处理只能说他侥幸。

  国家取缔了讨债公司,但没有明文禁止个人讨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手中有债主的合法授权;讨债手法似乎还算“文明”……这大概就是郑亿赖以撑腰的“理”。但“郑亿讨债”是不是真的有“理”呢?即便有“理”是不是就可以“游戏法律”了呢?对付“老赖”,是否只有这种“死缠烂打”的无赖方法才管用?这种讨债手段到底应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对这种“讨债专业户”应该如何规范?债权人的权益如何才能切实得到保障?欢迎有兴趣的读者来电畅所欲言。电线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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