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私家侦探

网购个人信息“私家侦探”被判刑

  【案例】2007年,方某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顾问公司,利用QQ号和电子银行专职干起了私家侦探。接着,方某加入了多个QQ群,与多名QQ好友建立了“公民个人信息”交易伙伴关系。方某平均每月购买10份个人信息。2008年,方某向QQ名为“中国资源部”的人打包购买了约10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2010年,方某接到一桩婚外情调查的生意,其从QQ好友处购买了被调查人的全家户籍和信用报告,跟踪拍照,并将“侦探”来的信息交给委托人。2011年3月,应王某之托向李某催收债款,方某又从网上购买了李某的信用报告、全家户籍,并伙同他人,堵在李某家门口讨债。2012年4月,警方将方某抓获。2013年5月,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说法】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本案中,方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并用于非法牟利活动,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私家侦探”并非依照国家法律开展侦查活动,方某“私家侦探”的身份并不影响本罪的认定。同时,广大市民要树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本文关键词:深圳私家侦探事务所
原文地址:http://www.whbd007.cn/wuhansijiazhentan/1771.html  转载请注明来自武汉邦德007私人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