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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老人将住房无偿给保姆居住 如今想收回遭拒绝

  今年83岁的李静华老太太拨打武汉晚报新闻热线岁郑春荣做保姆,视保姆为亲生女儿,除每月正常发工资外,还送她到武汉理工大学读自修。2002年,李静华为保姆牵线认识洪山区司法局一名干部。两人结婚时,老人不仅送上2万元彩礼,还将自己在街道口珞喻村的一套90多平米住房免费提供给保姆居住,如今已整整14年。今年4月,老人突发脑梗,为就医方便想收回房子自住,没想到保姆断然拒绝。

  83岁的李静华是洪山区发改委退休老干部,单位曾为其在洪山区珞喻村分了一套住房。就是因为这套住房,让曾经情同母女的李静华和郑春荣,如今形同陌路。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在洪山见到了李静华老人。李静华说,1993年,因两个子女不在身边,她和老伴通过熟人介绍,聘请了当时年仅16岁的黄陂人郑春荣做保姆。郑春荣吃住都在他们家里,负责照料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当时,两位老人每月向其支付两三百元的工资。后来,工资随行情逐年递增。

  李静华的老伴齐涤生退休前是武汉理工大学教授,2000年前后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郑春荣做保姆的同时还在公司里帮忙跑跑腿,当年工资涨到了1000元。因为自己的子女常年在外,两位老人将郑春荣当做女儿看待。李静华说,考虑到郑春荣年纪小,应该学点知识和技术,老两口送她到武汉理工大学读自修,还给她交了学费。

  读书期间,郑春荣依旧住在齐家当保姆,齐家依旧每月支付工资。书读完后,郑春荣希望能有个体面的工作,老人便在洪山区邮局为她找了一份工作。

  1999年,郑春荣到了适婚年龄,希望老人为其介绍对象。当时李静华还没有退休,想到司法局干部李绶柏虽然离过两次婚,但是综合条件还不错,便为二人牵线搭桥。李静华回忆,到了2002年,郑春荣和李绶柏情投意合决定结婚;此时自己和老伴搬到了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公寓,遂将珞喻村这套房子给郑春荣免费居住。

  2006年,郑春荣和李绶柏完婚,结束了在齐家当保姆的生活,夫妇两人便一起搬了进来。

  据李静华的儿子齐冲介绍,2002年9月30日,他的叔叔齐康生从父亲手里买下了这套房子。但为了让郑春荣夫妇安心居住,齐涤生特意让齐康生执笔写了一份证明。记者在这份有齐康生、齐涤生、李静华三人签名的证明上看到,“住房证上该房注明使用权为本人,本人愿意无偿提供郑春荣居住”。证明的落款时间为2002年4月5日,未提及供郑春荣居住的起止年限。

  齐冲说,2007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李静华独自在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公寓居住;2009年,叔叔将珞喻村的住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证号:洪字第2009014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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