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轨调查-婚外情应该怎样合法取证
时间:2020-09-17 21: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婚外情如何合法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音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反映出法律和道德的深度追求。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过错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赔偿事由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不乏因怀疑对方存在婚外情而未雨绸缪搜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的现象。鉴于目前我国法律就此规定的不完备,实际案件中出现了种种尴尬。法院很难在保护无过错方要求赔偿权利的同时,又保护涉案有关方的隐私权,同时还不损害公序良俗。笔者认为,原则上,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某些“特别”方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当夫妻因一方发生“婚外情”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设法取得对方“不忠”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京、沪、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当事人抱着“捉奸取证”的心态,不择手段、不惜成本。那么,费尽心机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实他们长期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因此法院支持精神赔偿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大。 华律网小编提醒,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陈玲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911575500,所在律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陈玲律师具有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中共党员,法律和会计学双学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办案踏实认真负责,始终坚信:当事人的事,是天大的事。凭借多项专业优势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子、追求客户合法利益的尽大化是陈律师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陈律师的执业目标是:受人之托,终人之事。陈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很多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债务清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以及公司法务等方面的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得到委托人和顾问单位的积极肯定。陈玲律师是一位具备高法律素养和高办案技能的精英律师,现受聘湖北省信访局法律咨询律师、湖北省12338维权律师、和湖北省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3?15”维权律师,并受邀在多家电视台、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担任嘉宾并发表点评。陈玲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离婚继承,房产纠纷、交通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公司股权和资产运作、合同票据、债务追偿、金融保险,人身侵权损害、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我们知道,如果一方出轨的,不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还要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凡事都需要讲证据,如果一方在QQ上的聊天记录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是否可以作为其出轨的证据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案情简介]祝女士的老公与其提出离婚,称和 陈玲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911575500,中共党员,法律和会计学双学士,所在律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陈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办案踏实认真负... 在离婚的时候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或是藏匿财产的行为,自己也从来不知道对方每个月的收入情况,也想要知道对方有没有背着自己跟其他人有不当的金钱上来往,那么,离婚时能不能查看对方存款和转账记录?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夫妻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会找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希望法院能够在审判的时候偏向自己的主张。有些人的手机微信中保留对方跟其他人聊天背叛自己的记录,就想要把它当做是自己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证据。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一些人为了取得官司中的胜利而会去找些证据,这些证据需要最终提交到法庭生,供法官跟其他的陪审员查看等。对于所提交的证据类型很多人不清楚,那么,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 丈夫长期酗酒,喝醉酒了还会对妻子拳打脚踢,长期如此做妻子的肯定是忍受不了想要离婚。妻子提出离婚酗酒丈夫不愿意离,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但做妻子的要能提供证据。那么,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手机短信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不明单独作为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行,那么离婚都需要有哪些证据呢,应该如何收集?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 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 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一方死活不愿意协商离婚,或因为财产,或因为孩子,那么不能和平分手,我们只能通过去法院起诉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去起诉离婚,在法庭上我们需要哪些证据呢?对此,华律小编整理了详细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证据收集有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等等。下面文章中就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核心内容:新兴离婚证据有哪些?相对于传统的离婚证据,手机短信、电子邮件、MSN、QQ等正在兴起,对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新兴证据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张-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在离婚诉讼中,可被法院采纳的五种证据有“保证书”、“道歉书”、嫖娼事件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 您好,您描述的是共同贷款了5万,所以无论这钱用于什么地方,贷款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上的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当时的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利把你们二人作为共同被告,让你们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将来你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现在的老公)追偿。 您好,如果男方自愿放弃房产份额,全部给女方,那男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他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 现实生活中,为了充分体现夫妻之间的意思自治原则和适应婚姻共同生活特殊需要的基础上,各国亲属法和婚姻家庭法普遍采用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详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