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轨调查-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时间:2020-05-05 15: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无论是哪一类证据均应当具备客观、关联及合法三大性能。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到手机短信,因每一个手机号码均对应一个唯一用户,手机短信的收发只能在特定的两个手机号码间进行,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两个特定的手机号码间的短信收发,可认定为两个特定的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信行为;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应当程序合法(指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或提取方法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合法、主体合法(主要针对人证而言)。对于手机短信的来源,严格来说应推定审查以下内容:(1)手机短信证据是否是客观真实的存在;(2)手机短信证据收集的主体、时间、地点、过程、对象等是否合法;(3)手机短信证据是否被他人非法输入和控制。 通过以上分析可看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已具备了证据的关联特性,但因手机短信内容的易删改性以及来源的复杂性,而直接影响到对案件事实进行客观、真实的认定,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何判断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就要靠主审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来综合认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陈玲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911575500,所在律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陈玲律师具有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中共党员,法律和会计学双学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办案踏实认真负责,始终坚信:当事人的事,是天大的事。凭借多项专业优势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子、追求客户合法利益的尽大化是陈律师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陈律师的执业目标是:受人之托,终人之事。陈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很多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债务清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以及公司法务等方面的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得到委托人和顾问单位的积极肯定。陈玲律师是一位具备高法律素养和高办案技能的精英律师,现受聘湖北省信访局法律咨询律师、湖北省12338维权律师、和湖北省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3?15”维权律师,并受邀在多家电视台、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担任嘉宾并发表点评。陈玲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离婚继承,房产纠纷、交通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公司股权和资产运作、合同票据、债务追偿、金融保险,人身侵权损害、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我们知道,如果一方出轨的,不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还要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凡事都需要讲证据,如果一方在QQ上的聊天记录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是否可以作为其出轨的证据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案情简介]祝女士的老公与其提出离婚,称和 陈玲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911575500,中共党员,法律和会计学双学士,所在律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陈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办案踏实认真负... 在离婚的时候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或是藏匿财产的行为,自己也从来不知道对方每个月的收入情况,也想要知道对方有没有背着自己跟其他人有不当的金钱上来往,那么,离婚时能不能查看对方存款和转账记录?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夫妻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会找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希望法院能够在审判的时候偏向自己的主张。有些人的手机微信中保留对方跟其他人聊天背叛自己的记录,就想要把它当做是自己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证据。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一些人为了取得官司中的胜利而会去找些证据,这些证据需要最终提交到法庭生,供法官跟其他的陪审员查看等。对于所提交的证据类型很多人不清楚,那么,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 丈夫长期酗酒,喝醉酒了还会对妻子拳打脚踢,长期如此做妻子的肯定是忍受不了想要离婚。妻子提出离婚酗酒丈夫不愿意离,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但做妻子的要能提供证据。那么,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手机短信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不明单独作为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行,那么离婚都需要有哪些证据呢,应该如何收集?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 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 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一方死活不愿意协商离婚,或因为财产,或因为孩子,那么不能和平分手,我们只能通过去法院起诉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去起诉离婚,在法庭上我们需要哪些证据呢?对此,华律小编整理了详细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证据收集有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等等。下面文章中就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核心内容:新兴离婚证据有哪些?相对于传统的离婚证据,手机短信、电子邮件、MSN、QQ等正在兴起,对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新兴证据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张-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在离婚诉讼中,可被法院采纳的五种证据有“保证书”、“道歉书”、嫖娼事件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 您好,我是一名专门做婚姻家事的律师。根据您提问中描述的情况,具体看情况,建议让律师介入详细了解案情,好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现实生活中,为了充分体现夫妻之间的意思自治原则和适应婚姻共同生活特殊需要的基础上,各国亲属法和婚姻家庭法普遍采用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详细>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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